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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户口在农村购地置房,如遇拆迁将无法得到补偿款,别傻了?

分类:  新金融新闻 日期:  2020年9月3日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农村也得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新型农村理念提倡下,更是犹如锦上添花。于是城市居民陆续开始对农村生活更加向往,不少城市户口手头经济宽裕,也就促成了很多人在农村购地置房。小编所在的村庄在前些年还有外地人买地的,他们直接找来关系,贿赂村干部,给予丰厚资金以回报,就在前年小编回家还看到很多城市户口的人已经在农村建起了房子。

由于我村离县城镇较近,而哪些城市居民心里所想是自己能体验农村生活,或者用于将来老时居住养老。农村购置一块120平米的宅基地大概花费十万元左右,建一栋三层小楼,加一起也不会超过50万元,这对于城市居民来说金额不算很大,基本上人人都可以买得起。由于村干部收了贿赂金,地主人也得到了钱,也拖了上层的关系,不管合法与否,这一时都成了如今主流现象。

然由于城镇化扩张,有些区域被划分城市管辖统一再次规划开发,不少新建的房才住个两三年,就面临被拆除的现实。而很多这些外地城市户口的房主在要求拆迁赔偿款的问题上均被告知,只能补偿地面房屋的补助款,不能补偿宅基地的钱,地为国家所有,为村集体资产,赔偿款应统一交给村委分配,外地人员无权过问。

很多城市居民置地建房的人听了以后很郁闷,他们大闹的理由是:自己已经向村委购买了土地用于建房,并且签有具法律效益的协议,宅基地属于自己所有,难道宅基地补偿款不能归自己所有呢?

村主任和相关部门人员忙解释到:按照我国(土地管理办法)农民建住的宅基地也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依然归村集体组织成员享有,城市居民不属于当地村民,因此不能享有宅基地的权益,而且我国法律早已经明确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土地,更不能用作宅基地私建房屋。

城市户口的城镇居民虽然花钱购买了宅基地,但是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在法律层面上并不享受对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如果按照租赁土地合同计,也只能得到土地表面上房屋在租赁合同年限内的所有权,因此才能得到相应的房屋拆迁补助款,如果按照违建程序算,一分钱都别想捞到,你还要还补偿?别傻了。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村集体组织成员享有,地表上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所有。

所以,在化干戈为玉帛情况下,城市居民最多只能取得被拆房屋补偿款,而不能得到土地上占有用的宅基地获得土地补偿款。但是可以拿着购买合同请求村委以及土地管理的村民退还合同内的财产,宅基地依然要退回村委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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