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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好讲述“非公经济36条”的诞生历程

分类:  新希望新闻 日期:  2020年7月24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发展起来,并对就业、经济增长、财政收入、市场繁荣、消除短缺经济等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并不完善,甚至还存在一些规定、条款和制度门槛,阻碍了非公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003年初,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在征求当年调研选题时,我和几位委员提出,中共十六大已经提出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我国政府部门应该有一个新的、与党的十六大精神相一致的、能够适应和促进新时期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应政策。应发挥人民政协的政治优势、专家优势和广泛联系社会各界人士的优势,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需改进的建议拿出一个专题报告,提交党和政府相关部门。

这一建议得到了全国政协主席会议的重视,并被列为全国政协的重点工作。经济学家厉以宁为调研组组长,刘永好、郑家纯、邵奇惠任副组长,多位政协委员、部分金融机构、企业界人士及前省部级的几位领导都参与了这次调研。同时,国家发改委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同志也应邀参与了调研。

从2003年开始,全国政协“非公经济调研组”重点对辽宁省、广东省、浙江省以及四川省等多个省市的民营企业作了大量的调查,走访了多位民营企业家及各地政府部门。通过调研会、现场参观、征求个别意见和查阅地方政府相关文件等方式,调研组发现在民营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如:贷款难,融资渠道不畅;行业准入难,国企、私企不能一视同仁;税收政策不公平,税赋过重;政府支持力度不够,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私有财产权的法律保护不够等众多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问题。在政策支持、法律保护、行业准入、融资贷款等方面,仍有许多非公有制人士认为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针对调研中所收集的信息及资料,调研组多次召开会议,并邀请国务院相关部门及专家,就某些问题进行专项讨论,形成了《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提出了消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障碍的建议:

01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积极拓展融资渠道,间接融资是以中小企业为主的非公有制经济的主要融资渠道;

02改革和完善税制,降低税率,切实减轻非公有制企业的税收负担;

03加强有关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整合,提高政策透明度;

04尽快制定保护私有财产权的相关法律。

2004年2月13日,调研组将调研报告及政策建议,连同调研组组长厉以宁写的一份言辞恳切的报告,报送至国务院办公厅,得到了温家宝总理和贾庆林主席的高度肯定。温家宝总理当天就在报告上作出批示。

不久,国务院根据报告提出的建议及温家宝总理的指示精神,由曾培炎副总理牵头,以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研究室等政府部门为主成立了促进非公有制发展重大政策文件的专题工作组,科技部、财政部等24个小组成员单位参与了文件的起草和修改。这期间,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等还分别在广东、浙江、辽宁、四川、北京等地召集了5次以上的座谈会,亲自听取非公经济人士的意见。在一次调研会上,温总理问我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看法,根据我对民营经济发展的一些切身体会,我谈到了如何在非公政策上进一步地放开、搞活、准入等方面的问题。针对我的发言,温总理特别讲到:这次宏观调控并非只针对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一样,都应得到国家的重视和支持。经过一年的努力,国务院有关部门起草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又多次征求了调研组和相关部门人士的意见后定稿。

2005年2月24日,两会开幕之前,新华社全文播发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后被简称为“非公经济36条”或“国务院3号文件”)。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份以促进非公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政府文件,也是再一次以国家政策的形式,把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放在一个公平的发展平台上,被誉为民营经济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的标志。

在2005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和贾庆林主席与经济界委员共商国是。温总理讲到,《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已正式发布,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件,是国务院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感谢政协委员为非公经济做的大量调研工作,政协的报告对非公经济的发展现状和政策建议提得非常好。根据这个建议,国务院通过多个部门参加,经一年多的努力,形成了这个意见。相信《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推动新时期非公经济的发展将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36条”虽然是在两会开幕前公布的,但会前反馈的信息已经充分显示,落实“非公经济36条”、促进非公经济加快发展,是本届两会尤其是政协委员们建言献策的重点。因此,“非公经济36条”成为2005年两会代表委员们讨论得最热烈的话题。但要真正让民营企业享受这些政策,还需要配套措施出台,即必须抓紧制定操作性更强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

2005年7月开始,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银监会等“非公经济36条”涉及的30多个部门都陆续出台了相应的实施办法,这些办法从不同侧面、在不同程度上为非公经济的健康发展营造了好的政策环境,更好地推动和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也最大程度地创造了就业岗位,并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各部委出台配套方案后,不少省市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和文件来推动当地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据统计,截至2008年,民营经济占国民经济总额的60%多,税收约占全国税收总额的50%,解决就业人数达70%以上,非公经济的飞速发展,为国家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但因各地和各部门落实情况参差不齐,实施效果也不尽相同。近两年,部分非公企业人士和一些媒体反映:中央“36条”政策非常好,但是具体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不少的困难和问题。甚至部分地区的非公人士还反映:“36条”好是好,但在我们这里像个玻璃门,看得见,进不去。不少非公有制企业人士反映:希望能够根据党的政策和新形势下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格局,检查非公有制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来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根据这些意见和反映,2008年,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再一次把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调研和对“36条”的执行情况作为一个重要的调研课题,希望再一次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在新形势下的进一步发展,为中国非公经济健康成长,为国家经济发展再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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